记者 赵丽 实习生 胡淼
2月14日,法治日报法治经纬版刊发《女性求职被问是否愿意3年不生娃 记者调查职场女性遭遇隐性歧视问题》一文。稿件相关话题多次冲上微博热搜,本报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达10万+,引发社会热议。
“之前面试就遇到过,HR(人力资源)一直问我近期有没有结婚生育计划,感觉真的被冒犯到了”“自己的亲身经历,要求保证3年内不能要孩子”“已经有娃了还被问会不会要二胎,孩子是不是自己带”……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引起大量网友共鸣。
如何有效消除女性就业歧视?连日来,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进行了跟进式采访。
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职场女性从应聘面试到入职工作,一路遭遇各种不公平对待。仅因生理上的性别属性,职场女性往往就比男性“低一等”。
“在招聘过程中,企业有何偏好?”面对这一提问,来自北京、杭州、西安的4位HR作出了这样的答复——
公司在招聘候选人时一般会进行综合评估,性别和年龄的偏好也取决于该岗位属性;在招聘过程中,因企业的规模、价值观、发展阶段不同,所需要的人员也有不同,难免会有一定倾向。
年龄是一个重要考虑点。女性到26岁左右,用人单位就要考虑是否有固定情侣、是否已婚、是否生育。已婚未育的女性应聘者,不论年龄,用人单位都面临很大的用人风险。如果是已育,用人单位还要考虑是否有老人帮忙照看孩子,以此判断员工是否可能因为养育等家庭原因频繁请假。求职者对于二胎三胎的意向程度也是调查的必备选项。
HR会根据求职者填写的家庭情况和年龄,来判断其是否通过初筛。进入面试后,如果应聘者年龄过了25岁,HR就可能会问有没有男朋友、近期是否有订婚结婚的打算?遇到女性求职者,招聘方会格外注意以下情况:高龄未婚者的婚姻态度,是否着急;已婚未育者的生育态度,是否二胎;已婚已育者的养育态度,家中是否有老人帮忙等。
4位HR直言,这样的面试“模板”在短时间内不会有改变。有的用人单位性别歧视“肉眼可见”,可以从其反复盘问女性求职者婚恋情况这一细节看出。而有的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越来越隐蔽,如故意避开婚育话题以旁敲侧击的方式来获取想要的答案。
对此,有律师分析认为,前一种情况明显违规,是公然挑战相关法律规定;后一种操作则较为狡猾,有意规避相关规定。面对上述情形,求职者之所以走司法程序维权的不多,一是遭遇隐性歧视难以取证,二是求职者急于找工作,而维权费时费力。
“招聘中的性别歧视问题侵犯了女性的劳动权利和就业权利。我国目前的就业促进法、妇女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,也赋予了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。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、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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